在此特殊环境下坚持设计有价观念的一个团队
3 Jun

关于砸车这事儿,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比较郁闷,虽最终携榔头得以解决,但仍感不快。
先说下起因,目击者的口述:
2011年5月11日,约2点到3点之间,本人在店门口看到金卫中学某学生扔出石头,砸中轿车,一声巨响,石头反弹至本店玻璃门上,遂赶去检查车身,由于忽略检查车顶位置,没有及时发现损伤,故未告知车主,直到下午约6时车主下班后发现已砸中车顶与前挡玻璃之间的接缝处,造成玻璃开裂及车顶损坏。
这事我找过如下单位
派出所、司法局及金山教育局
他们在此事中所表现出来的弱势和碌碌无为,逼得我要骂其祖宗;而一介书生金卫中学校长在我以一个正人君子的姿态友好协商时表现出来的嚣张,令我非常尴尬,以至于让我对法律这玩意儿和自己正人君子的定位失去信心,最后拿起了榔头,实在不能怨我,迫不得已。
而我得出的结论是他们是一群垃圾,不管多少年以后依然是。
维权是件很困难的事
派出所:因为非打架斗殴,嫖娼偷盗等敏感事件,他们一般不出手,建议我去法院或者司法局,此时我想,人家很忙的,不能耽误警察叔叔宝贵的时间,看我是不是很有礼貌。
司法局:派出所嫌我啰嗦打发我去了司法局,管事儿的小伙说:因为找不到肇事者,此事难以维权,象征性地和那校长通了次电话,“校长不愿调解”这是给我最终的答复。
教育局:在朋友的提醒下找了教育局信访办,因为据说此校校长归他们管,我期待满满结果等来教育局的回复结果还是因为找不到肇事者之类的借口,难以处理。
于是我想亲自把这个事情给办妥了,我拿榔头去了他们学校,过程没什么好描述的,不是一件很体面的事,小闹一下,结果拿了500元,算是了结,最近自己也比较忙没空去折腾,出了口恶气心里爽了些。
官僚作风,相互推诿。法律管不了的,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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