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俄罗斯的商人相比,中国商人的发家史可能更为隐蔽,但认真分析,其血腥味更浓。

俄罗斯商人发家一般是采取收购的方式,从普通俄罗斯人手中购买政府分发的股份,然后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与金融企业串通实行资产重组,并最终成就一代富豪。俄罗斯的商人充分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获取国有资产。而中国没有一个哪怕是形式上的将国有资产股份平均分配的过程,中国的商人一般是玩儿空手道,即用国家的资金实现原始积累,其中没有等价交换,更没有公开竞价。一个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是:通过关系直接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取贷款,然后用贷款从事攻关活动,继续获取更多的贷款。

简单地把责任推给银行似乎不妥,但中国的国有银行确实是中国商人的催生婆,只不过中国的国有银行在交易过程中,连最基本的保障措施都没有,是典型的赌徒式的经营方式,如果遇到良心发现的商人,国有银行的贷款还能收回一二,如果遇到亡命之徒,国有商业银行只能得到一纸毫无价值的判决书。刘波先生远去的背影让我们又一次看到了这个不幸的结局。

摘引自:乔新生《刘波事件考验相关体制》